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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已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4:18


2025年12月22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


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2,566,9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9,820,1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本次交易已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通知,本次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2026]第 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确认表有效期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