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告,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三个主要项目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延长项目周期,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涉及"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铭利达重庆精密结构件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三个募投项目。
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原实施主体及地点为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海安市),调整后实施地点增加肇庆市,实施方式由原江苏铭利达自有场地实施,调整为租赁肇庆铭利达厂房与江苏铭利达自有场地共同实施。同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延长至2026年12月,延期8个月。该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48,123.36万元,截至2026年3月6日已投入44,234.83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延长至2026年12月,延期8个月。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9,988.06万元,截至2026年3月6日已投入8,416.86万元。
铭利达重庆精密结构件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4月延长至2027年4月,延期12个月。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7,772.64万元,截至2026年3月6日已投入9,453.64万元。

19.1万

19.23万

7827

1.49万

9135

8294

1.2万

1.21万

1.14万

1.48万

1.22万
8423

1.1万

1.23万

3879

1.01万
8695

8830

4355

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