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自然资源局与河南忠旺铝合金精深加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为伊川县滨河东路东侧、伊龙大道北侧,宗地面积为86976.65平方米,宗地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伊自然资执闲调〔2022〕00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河南忠旺铝合金精深加工有限公司自身原因,该宗地已达到动工开发条件,超过两年未动工建设。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