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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与“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09:46

 
在企业文化意义上,企业与家是相融相合、共生共荣的,因为二者无论在社会定位上,还是功能作用上,都有极大的相似性。细而思之,这种相融相合、共生共荣的特性,在实践中有两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内在要求:其一,企业把员工当“家里人”;其二,员工把工作当“家务事”。
近来有两则资讯似乎佐证了这个判断,着实令人关注与回味:一则是华为集团东莞松山湖基地开园搬迁,有2700名华为员工入住;另一则是福耀集团美国分公司美籍员工为报答老板关心自愿加班。
华为集团堪为把员工当“家里人”的典范。仅从资讯看,其为“家里人”创造了无以伦比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尤其是还计划在松山湖为员工提供低价配套住房的盛举,让员工有实实在在的“家里人”感觉。受尊重,被关爱,是多少企业员工梦寐以求的夙愿。仅此,就应为华为点赞。
据说,在自由度极高的美国,企业员工是不愿甚至抵制加班的,然而,福耀集团在美分公司的一美籍员工,却经常加班,且都出于自愿,因为福耀公司对她家庭、个人的关心和信任让她很感动。作为对企业的回报,她唯一的选择就是把工作当作“家务事”,其自愿加班就在情理之中了。
不难看出,企业把员工当“家里人”是前提。平时,我们常听企业实施的“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或企业精神,说通俗点就是要把员工当作“家里人”。对此,说说容易,真正做起来,做好做到位,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把员工当“家里人”,就要设身处地的为员工着想,尽可能创造条件,使他们具有真实的满意度和归宿感。而作为“家里人”,“家务事”其实就是份内事。所以,对待“家务事”,“家里人”不应挑肥拣瘦、拣轻怕重,也不应消极懈怠、疲沓沉沦,而应勇于担当,勤于作为,乐于奉献。
企业如家。当企业真正把员工当作“家里人”,当员工真正把工作当作“家务事”,何愁企业不兴旺,员工不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