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06,027.03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618,678.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71,505,35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3,767,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467,738,353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9元(含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为65,015,631.07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