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铸造产能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19〕523 号)、《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关于延长《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苏工信装备〔2022〕516号)和《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关于认真做好铸造产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锡工信装备〔2019〕11 号)要求。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对无锡市豪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退出产能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将无锡市豪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退出产能予以公告。